一、人员问题:
1、技术负责人具有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,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;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和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5 人,且结构、材料或化工等专业齐全。
2、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,且施工员、质量员、安全员、机械员等人员齐全。
3、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防水工、电工、油漆工、抹灰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30 人。
二、企业工程业绩
近5 年承担过下列2 类中的1 类工程的施工,工程质量合格。
(1)单项合同额200 万元以上的建筑防水工程1项或单项合同额150 万元以上的建筑防水工程3 项;
(2)单项合同额500 万元以上的防腐保温工程2项。
三、可承担的工程为单项合同额300 万元以下建筑防水工程的施工,单项合同额600 万元以下的各类防腐保温工程的施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