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、《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248号)、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》(建设部令第77号)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,我局对近期15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,现将审批意见予以公示。
一、公示时间:2015年2月4日至2015年2月11日。
二、公示期内,申报企业对审批意见有异议或需进一步补充说明的,应将陈述材料报市、区主管部门审查确认(姑苏区企业直接报我局审查确认);涉及人员资料原件审核的,应将人员资料原件报我局审查。审查后,各项资料原件通过江苏省住房与房地产电子政务平台上传至我局。逾期不予受理。
三、公示期内,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和审批意见有异议的,均可通过来电或来信的方式向我局反映情况。通过电话反映情况的,应留下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;通过信件反映情况的,以单位名义的应加盖公章,以个人名义的应签署真实姓名,并留下联系方式。
5 | 苏州九天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| 暂定叁级延期一年(变更:实收资本、营业执照注册号) | 符 合 | |
6 | 苏州市得众置业有限公司 | 暂定叁级延期一年 | 符 合 | |
7 | 苏州俊知地产有限公司 | 暂定叁级延期一年 | 符 合 | |
8 | 昆山市天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| 暂定叁级延期一年 | 符 合 | |
9 | 江苏格林德斯投资有限公司 | 核准暂定叁级 | 符 合 |